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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党委组织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金融学院党委组织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金融学院党委组织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2021228日晚,金融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扩大会,学院党政领导和全体教师在线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邹亚生主持,副院长张海洋宣讲。

张海洋首先指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自202111日起施行,每年抽检一次,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因此,今年的本科毕业论文应在抽检范围内,希望指导教师高度重视。

随后,张海洋对《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讲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将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若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论文将被认定为“问题论文”;若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若有1位以上(含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则该论文将被认定为“问题论文”。

对于连续2年均有“问题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对于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于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后,张海洋结合学院实际,再次强调学院的论文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具体要求以及各项重点注意事项,希望全院教师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规定严格论文指导工作,顺利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助力学院学科评估和人才培养工作进而推动学院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