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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通知】关于开展“爱国·爱校·爱生活”校园文化作品大赛通知

【比赛通知】关于开展“爱国·爱校·爱生活”校园文化作品大赛通知

 

关于开展“爱国·爱校·爱生活”校园文化作品大赛通知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充分发挥优秀文化吸引人、熏陶人、感染人、教育人、引领人的积极作用,金融学院响应学校号召特举办“爱国·爱校·爱生活”校园文化作品大赛活动,该活动时间为20121112月,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爱国·爱校·爱生活

二、大赛内容

视频、摄影照片、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文学作品、手工制品等形式,反映祖国的大好河山、美丽景象,表达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校园的强烈情感,记录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感动瞬间、感动人物,讲述学生生命中的幸福时刻。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金融学院全体学生。参赛者可单独参赛,也可组队参赛(鼓励跨院系、专业组队,以形成优势互补),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

四、参赛作品形式及要求

1、视频:每部视频作品时长在1分钟15分钟。

2、摄影作品:单幅、组照(不超过4幅)均可,每张照片需配以主题说明,提交电子版JPG格式照片。

3、书法作品:硬笔、软笔作品,大小形式不限。

4、绘画作品:素描、水彩、水粉、油画、版画、水墨、漫画、海报等,电子设计作品和手绘作品形式不限。

5、手工作品:剪纸、雕刻作品、废物利用作品、科技作品等,需配以主题说明。

6、文学作品:文体不限,散文、诗歌、故事、小说、随笔、杂谈,诗歌行数不超过100行;其它作品不超过3000字,提交电子版。

五、大赛安排:

1、作品收集阶段:实物作品请于11月26日下午1:30-6:00交至博学917;电子版作品请于11月26日晚24点前发送至公邮 sbfxywhzp@126.com (请在邮件名中注明作品类型)。上交作品请标注学号、学院、专业、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学院收集作品后,将统一报送学工部评审。

2、专家评审阶段121——127日。作品收集完毕后,由学工部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优秀作品。专家评分占作品最终得分的80%

3、优秀作品展示及学生大众评审网上投票:127——1215日。对入围优秀作品进行公开展示,并组织全校学生对参赛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学生大众评分占作品最终得分的20%

4、颁奖展示阶段1215——1225日。对每种类型的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同时利用活动专用宣传渠道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公开展示。

六、大赛奖励

根据最终成绩奖励各种类型作品一、二、三等奖及12个优秀组织奖(根据参赛作品报送的质量和数量、组织情况评选)。获奖者根据学生手册规定享受校级比赛综评加分,奖金标准如下:

一等奖(第一名)奖励获奖证书及现金300

二等奖(二、三名)奖励获奖证书及现金150

三等奖(四、五、六名)奖励获奖证书及现金100

 

       

                      

金融学院分团委
                                                                              2012 11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