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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金融学院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关于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术诚信建设,强化学位论文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各位老师和学生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个《通知》、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精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导师要在所指导的学生中进行诚信教育,严格论文审查。

二、专项检查。

1、各位导师应认真组织实施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专项自查,逐一排查是否存在学位论文买卖、代写、抄袭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任何疑点,立即上报学院;

2、学院已在主页常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举报电话:64495069,举报邮箱:uibe_sbf@126.com:联系人曾英。主动接受校内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

3、学院通过微信和网络等渠道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通知文件(见附件1-4),请各位导师也务必要求所指导学生认真学习和执行相关文件。

三、强化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

学生是学风教育的主要对象,尤其是新生,学院已对新生进行了学术诚信教育,并要求他们签署博研究生学术诚信告知承诺书,要求导师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对毕业生开展学风教育,重温入学承诺,通过典型反面案例强调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危害,引导学生在学位论文写作的关键阶段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四、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导师是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践行者和守门人。学校明确指出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请各位导师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学科知识传授、科研方法指导和学术规范教导,强化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把关,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学校将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导师,追究失职责任。

今后,学院将建立学风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定期抽查回访,对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违反学术道德诚信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学位论文的原创性,不断提升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金融学院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