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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7号)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的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申报成果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研究成果,但必须已经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万—50万字,最多不超过80万字。
  4、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进行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5、教育部社科司受理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以外的23个学科的申报,3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一式3份: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栏目(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
    (2)成果概要8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5000—10000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
    (3)成果打印稿5套;
    (4)包含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的光盘1张。
    特别注意: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三、报送时间、地址
  各单位请于6月1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诚信楼907),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赵菁    柳瑛     

电  话:64492320  64493008

电子邮箱:uibezhaoj@126.com

附: (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7号).doc

     申请书.doc

     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