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关于公布2019上半年博士研究生相似性初检结果的通知
2019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初检现已完成。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2015修订版),现将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如下(见附件)。
所公布的结果为初检结果,并不代表已通过检测。论文答辩后还将进行相似性终检,因数据库扩充调整等原因,最终检测结果或有变化。若终检相似比为20%以上,将不予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授予学位事宜。
相似性检测利用现有数据库检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相似比例在20%以下者结果只作参考,并不能排除数据库扩充后仍发现论文抄袭现象。学院、导师不应放松对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警惕。即使学位论文通过了相似性检测或答辩,只要发现作假行为,学校必将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追查到底,直至取消学位,决不姑息。
(一)对相似性初检结果的说明
1、相似比在20%以下(含20%):视为通过检测。但相似比在15%-20%者应引起高度警惕。
2、相似比在20%-40%:视为未通过检测,应限期修改。学院已将检测报告发送给导师,由导师进行审核鉴定,如认定相似片断确属学术不端行为,不宜参加双盲评审及答辩,学位申请者须继续修改论文,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如导师认为论文在短期内可以修改完成,学位申请者应对论文进行相应修改,经导师重新签字认可后再次提交检测,修改时间段为3月14日——3月22日。
3、相似比在40%(含40%)以上:应对论文做重大修改,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
注意:检测报告仅用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依据,导师不得将检测报告下发给学生对照修改。一经发现学生获得检测报告,仅针对抄袭段落进行修改,或去掉抄袭段落提交等恶意行为,立即取消申请学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诉说明
若对检测报告有异议,可于修改期内,持本人书面说明、导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学位办提出申诉。
(三)相似性复检安排
初检相似比在20%-40%者,完成修改,可提交复检。
相关人员应于3月22日(仅当天,逾期视为延期答辩)提出复检申请。提交纸质导师复审意见书(点击下载),并在系统内重新上传修改后的论文“正文”、“全文”。
1、提交时间
3月22日16:00前。
2、提交地点
博学楼909学位办
申请人应按时提交材料,并对所上传论文负责。凡因未按时上传或传错论文,导致相似性复检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金融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