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研究当代中国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常年受理申请。计划5月、11月各集中评审一次。
二、申报资格
国内具备本学术领域较高专业水平和双语写作能力的科研人员、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密切学术交流的国内科研机构、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出版机构均可申请。申请人申请前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妥善处理好所翻译著作的版权相关事宜,即如果申请人不是所翻译原著的作者(出版者),必须获得作者及原出版者的授权证明。其他条件请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关于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资助金额
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成果的改写、翻译及在国外的出版。每10万汉字资助10万元左右,总字数一般不超过30万字,总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人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栏目下载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一式5份(含1份原件、4份复印件);
2、所翻译原作、译稿(或翻译样章)各4份;
3、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中文译稿等有关文件各1份;
4、包含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光盘1张。
申报材料经各单位审核后,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