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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信息

关于金融学院2011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金融学院2011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金融学院2011级学生实践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随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结项工作的开始,现计划在3月开展部分学生实践学分的补审核评定工作。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2011级学生仍延续原纸质版实践学分认定方案,现将实践学分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作如下说明:

(一)实践学分相关说明

根据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规定,学生实践学分共3学分,其中包括社会实践2学分和其他实践1学分。

 1.社会实践

包括暑期实践、寒假实践活动,及其他国家级、北京市级大型实践活动。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参加上述活动累计时间达到100学时(约75小时),可获得社会实践2学分。

 2.其他实践

指社会公益类活动,包括日常支教活动,院校各级志愿者服务工作,大学生服务进社区活动等。凡参与相关活动累计时间达到50学时(约36小时),可获得其他实践1学分。

(二)实践学分补认定工作安排

截至目前, 2011级共278人完成学分要求,83人在上一阶段未进行学分认定。(详情参见附件三:金融学院2011级学分认定汇总表)

1. 上一阶段未进行学分认定工作的全体2011级学生须填写《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并于3月13日24点前将纸质版申请表上交至各班团支书处;各班团支书根据本班提交的纸质申请,填写好电子版《金融学院2011级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附件二),于3月14日24点前将纸质申请表和电子版汇总表上交至团大班处。学院将于3月15日中午12点将统计结果在学生之家上进行公示,敬请关注。

2. 所有参与实践活动但未及时认定学分的2011级学生须在这次完成实践学分认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实践环节,可向学院提出延期申请并由学院酌情推迟其实践学分认定。

附件一:学生实践学分申请表

附件二:金融学院2011级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

附件三:学生实践学分统计汇总表(2011级)  

金融学院分团委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