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2国家自科基金申报通知

2012国家自科基金申报通知

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申请者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网站将于2012年1月1日发布《指南》),申报过程中的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需要特别提示的是,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申请当年1月1日男未满38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4)与境外单位没有聘用关系;

(5)保证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6)正在承担或者承担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能申请。

2.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1)为促进从事基础研究的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的快速增长,鼓励承担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围绕一个重要科学问题开展较长期、系统和深入的研究,自2012年起在当年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遴选取得突出进展、具有创新潜力的项目负责人,予以面上项目连续资助,简称“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2)申请条件:2009年获得资助、将于2012年初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符合面上项目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要求;

(3)“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不进行通讯评审,只进行会议评审。评审的重点是申请人正在承担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取得的进展情况和申请连续资助的理由,包括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其创新性和科学价值,与正在承担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关系等;

(4)2012年度“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平均资助力度为当年结题项目的5%(约300项),资助强度参照相关科学部面上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资助期限为4年,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本年度申请了“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3.凡有博士后申报项目的单位,基金委要求依托单位应提交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清单并对清单所列项目统一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站博士后人员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站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并负责解决其延长期间的生活费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相关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基于此要求,凡博士后申请自科项目,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加盖人事处及所在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提前交科研处备案(截至日期3月8日),以便科研处统一办理全校承诺书。

4.关于限项规定请阅读《指南》。

特别需要明确的是:“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二)项目申请接收

1.2012年度,我校的项目申报依然采用各单位统一报送的办法。

(1)项目负责人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交各单位科研秘书;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交科研处办公室;

(3)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2年3月14日下午5点;

由于自科项目的申报需要上传电子版申请书,因此希望各单位尽量将电子版申请书提前报送科研处,以避免由于网络拥堵给申报工作带来的不便。

   2.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申请人需提供本人的姓名、电子信箱、职称、所在单位等信息),然后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所在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所有项目的申请,申请人都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二、关于项目结题

  1.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4.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5.项目负责人提交纸质材料的截至时间:2012年2月24日下午5点。

6.我校本年度应结题项目的负责人名单:邢小强、吕文栋、黄薇。

 

三、关于年度进展报告

国家自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提交的截至时间:2012年1月5日下午5点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撰写的通知已于11月初通知了项目负责人,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协助科研处做好此项工作。

需提交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名单:周晓艳、李自杰、陈可、李瑜、刘小禹、韩慧博、戚依南、孙瑾、张正平、王永贵、余湄、俞鸿琳、陶利斌、吴卫星、张健华、李建培、张锦、殷国鹏。

 

四、关于项目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为做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凡有自科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做好《管理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见附件1。各单位提交《管理工作年度报告》的截至日期为:2012年3月14日下午5点。

 

                                                             科研处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