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1年科研信息的通知
关于填报2011年科研信息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2011年全国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安排,为顺利完成我校2011年度科研信息统计工作,进而落实相关奖励措施,请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1.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科研处“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 2011年 1月 1日 至12月底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科研成果、获得立项的课题(要填写课题组成员及工作量)、获奖情况以及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填报截止时间为 2011年12月22日 。 12月22日 16:40将关闭“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以便处理相关数据。
2.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填报的科研成果是学校对其进行考核、奖励和专业职务晋升、聘任的重要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成果,如无正当理由,事后在应用时一律不予认可,请各单位提醒本部门人员即时填报自己的成果。
3.请教师、科研人员核实自己的基本信息,如有问题及时与本单位的科研秘书联系。
4.相关注意事项:
l 为了避免重复填报,如项目负责人为我校人员,则由其填写该项目的全部相关信息;合作的著作、论文由排名最前的我校人员负责填写全部相关信息;第一作者是外校人员也需要填写,不能空缺。
l 未在科研处登记备案的课题在审核时不予认可。
l 对已确定在12月底前发表或出版的成果但目前尚无原件的,也可填报,待拿到成果原件后应及时交科研秘书或科研处审核。
l 被SCI、SSCI、A&HCI、EI等国际检索收录的论文和被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请在审核时将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交各部门科研秘书,请科研秘书留存复印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