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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经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第三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面向北京地区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北京地区高校、社科院、党校及其他社科研究单位。投标需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主要责任单位。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联合投标。
  二、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
  第三批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任务,着力研究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影响和制约未来一段时期首都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集中首都社科研究的优势力量,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学理依据,为北京打造国际活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企业总部聚集之都、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智力支持。
  三、招标内容
  第三批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共确定10个研究选题(见附件),选题是研究方向和范围,投标者可根据选题设定具体研究题目,明确具体研究指向和问题,并进行科学论证。研究要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注重对经验的归纳总结和对未来工作的指导作用。
  第三批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研究时限为18个月(自立项批准之日起)。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
  2、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由投标单位确定。首席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实践经验,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副局级)领导职务,是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3、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投标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
  五、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单位和首席专家要严格把关。投标书内容要重在服务决策,力求务实管用,体现理论创新。各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要从选题设计、首席专家条件、科研团队力量、责任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投标单位和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在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评审中有不正当投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中标的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规划项目。
  3、投标者要自觉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凡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
  六、申报安排
  1、申报办法:投标人可登录北京社科门户网站(http://www.bjpopss.gov.cn)下载《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2013年2月修订版)及《活页》。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7份(含1份原件),A3纸打印,中缝装订,经审查盖章,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社科规划办。
  2、报送时间: 2013年 3月 28日 ,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uibezhaoj@126.com。
 
 

附件:第三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选题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北京实践研究
2、首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研究
3、新历史时期北京市领导干部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长效机制研究
4、北京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研究
5、推进首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
6、北京创新社会管理的经验与实践研究
7、法治政府建设在北京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北京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研究
9、首都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政策研究
10、首都网络舆情监测与引导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