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下半年)申报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下半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2]2号)的要求,受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的委托,我中心从即日起受理在京部属高校的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2、申报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3、下列情况不得申报:(1)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2)应用性研究成果;(3)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4)译著;(5)成果完成不足80%;(6)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必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7)存在知识产权争议;(8)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9)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或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的成果;(1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12)不同意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13)距上次申请未立项不足一年的成果。 4、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全部26个学科。从2012年开始,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纳入受理申报范围,由各单列学科规划办分别受理,我中心只受理其他23个学科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计算机填写一式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简介》一式7份。 (3)申报成果,由同行专家推荐申报的报送5套书稿(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书目);由出版社推荐申报的报送3套书稿。书稿和《成果简介》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简介、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2、报送时间、地址: (1)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即时通讯评审,全国社科规划办计划于6月、11月各集中会议评审一次。4月5日前申报的,将在6月进行会议评审;之后至9月5日之前申报的,将在11月进行会议评审,逾期报来的转入下次评审。 (2)由同行专家推荐的成果(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除外),全部申报材料均报送至北京师范大学高校社科管理中心。由出版社推荐的成果,申报材料报送至出版社,但由于申请书需要教育部社科司审核盖章,请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之前与我中心联系相关事宜。
报送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C区1001室 联 系 人:徐昊 电 话:58801803
附件:1.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doc
高校社科管理中心 2012年2月29日
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简介以及《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请登录国家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浏览。 由于教育部社科司要求各高校统一申报项目,因此,请申报本项目的教师及研究人员将申报材料整理好后,于9月5日(星期三)前交科研处办公室(诚信楼907),电话64492320,申报项目由科研处统一报送高教社科管理中心。
附件:目前暂定的推荐申报出版单位名单(34个)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陕西人民出版社 中央编译出版社 中央文献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