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社科规划办2013年度工作计划,定于321-426日进行市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和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坚持以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发挥市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           选题要求

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的基础上,规划办围绕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拟定了一批研究选题,统一汇编为《2013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选题》。选题主要确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年度项目申请人可围绕《年度选题》设计研究课题,也可就《年度选题》中未涵盖的重要问题设计自选课题。只要符合《年度选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相应学科的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年度选题》设计的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等方面同等对待。

  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人须结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确定研究选题,不属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           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4426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规划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有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年度项目和研究基地项目。

四、           申报办法

由科研管理部门和社科研究基地组织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30项,年度项目中青年项目不得少于1/3

中央在京单位申报的课题必须是研究北京问题的,其他不予受理。

研究基地不受青年项目申报比例限制。为推动研究基地建设,鼓励各研究基地围绕自身研究领域内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申报重点项目和特别委托项目。对特别委托项目市社科规划办将进一步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但在评审时将严格把关,从严控制。

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荐和遴选,各单位限额推荐数如下表所示。各单位所推荐项目中,青年项目比重不得低于1/3

单   

限额推荐数

单   

限额推荐数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5

国际关系学院

3

国际商学院

5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3

法学院

4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

2

英语学院

4

信息学院

2

金融学院

4

思政部

2

国际经济研究院

4

统计学院

2

外语学院

3

体育部

1

保险学院

3

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

1

公共管理学院

3

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

1

合 计:52项

 

 

 

 

 

 

 

 

 

 

 

 

 

 

 

 

 

各单位被推荐申请人须认真填写《2013年度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校内遴选推荐表》,经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交给各单位科研秘书。

各单位科研秘书根据本单位推荐情况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须标明推荐排序),并于41日下午16:30前将《推荐项目清单》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各申请人填写好的《推荐表》纸质版一式3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

 

  人:赵菁、柳瑛

联系电话:6449232064493008

Emailuibeliuying@126.com 

 

科研处

2013325 

 

附件1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 2013 年度北京市社科规划项目校内遴选推荐表

附件3 推荐项目清单